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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尔梅罗二世中心/b杰克弗拉特

【星梦】《桃之夭夭》

桃之夭夭

原著paro,半AU

名字私设

外貌私设

 不要期待文笔 

剧情老套

Ooc

  

 

 

 

 

 

我原以为我会是月霾资历最久的FAN,而今想来似乎并非如此。他们走进PUB时是深夜——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个暮春的夜晚星辰寥落衬托并无阴翳遮掩。

“Flee,”卓华轻车熟路径直朝吧台走来,我与他相识甚久,几乎占据生命长度的二分之一,“你居然在做调酒师?”

“迫于生计。”我停下手上生涩的动作,并不熟稔再加上分心,点这杯酒的客人不知会大发雷霆到怎样的程度。

他把外套脱下扔在隔着吧台扔在其后空着的位置:“雇佣童工可是违法啊。”

“彼此彼此。”于是寻常的调笑结束,“时间快到了,你不去准备?”

“那两人在后台就行。”他一如既往地随性,旋即话锋一转,“你不管管那个女孩子?”

“那不在我的职权范围内。”他手指的角落坐着一个女孩子,桌角放着剩余半杯的Long Island Iced Tea——当然那并不是茶。她伏在桌上,肩膀时不时轻微地抽动。

“看上去和你妹妹差不多年纪。”他问,“你要点一首喜欢的歌吗?” 

她思索片刻后说出的每一个词句我都记忆犹新,你不能期待人能够预知未来,将目前看来仅是无关紧要的插曲的事件字句不差地记录,那仿佛在预示什么。那个女孩抬起头,我得以仔细观察她。显而易见,那被叛逆者誉为凌乱美的卷发是在某个便宜又将自己吹嘘得天花乱坠的店铺中烫成,劣质的皮衣(或许可以称之为皮衣)人为地剪开空隙。柳钉与齿轮——我可以确定这是拙劣地模仿PUNK摇滚风格的服饰。

这并不算优秀的第一印象的目的似乎是为了衬托她给我的惊喜,从此往后我便不敢对他人以第一印象判别。

“《The Great Gig In The Sky》。”她稍稍迟疑,鬈曲的刘海遮掩住眼眸。

我与卓华对视,在彼此的瞳中默契地见到了一闪而过的惊喜。于是卓华毫无掩饰地笑,随手将发卡取下,为那女孩别上。——我不止一次或是玩笑或是劝诫地让他别这么拈花惹草,那一刻我清楚地看到女孩面容染上并非酒精导致的色彩。

卓华背对我向舞台走去,不待另外两位队友权衡便兀自定夺了重要的开场曲目。我注意到女孩端正了坐姿,没有额发遮挡的眼瞳中是我熟悉的欣悦。不得不承认,她的瞳孔极其美丽——我想不出比这老套的词语更适宜的形容。若是非要描述的更加细致——美\利\坚碧空无云时的色彩。

PUB中的酒客未被音乐声吸引,Pink Floyd的时代离他们过于遥远。我未对POP有任何不尊的想法,却固执地不愿将ROCK与其归为一类(这也是我为何宁愿让我的妹妹因答不出问题也不教她那一节课文的语法的原因)。

我听见有人在催促他点的鸡尾酒还未送到,我不打算处理即使这是我必须做的事。卓华他们的乐声总有奇异的吸引力,即使无人欣赏。我想这是我最缺乏的,如今。

“Why should I be frightened of dying?”他单手上扬与琴弦相撞铮铮弦响,白色线条绘就的羽翼印在黑色底称分外鲜明,金发并非烈日那般耀眼,仿若月光却没有千百年来文人墨客描述的悲戚阴柔。

彼时是我的巅峰,即使现在功成名就技巧远胜过往。自我踏入这个圈子,那不可或缺的事物便离我而去。我在镜头前无数次回答“我爱着音乐”“与现在的同伴玩音乐是我最开心的事”。口是心非,做着厌恶的事获得赞誉名利,真是恶心。

“I never said I was frightened of dying.”她小声跟唱,声音条件与技巧都优异——这定然是我现在的评判,当初我惊叹于这背后情感,那样的年纪究竟经历什么才会拥有负面情绪压抑已久后的爆发。

我也听出了彼时我们尚且拥有的,直面一切包括死亡的,睥睨傲视一切,溯流的勇气。

那个女孩在此后常来,不过梳起中分,那枚未送还的发卡与她的黑发极为相称。以至于卓华询问我用什么当作月霾的应援周边时我不假思索地选定了那个图案。

之后的一切按部就班,我们在同一公司旗下竞争,唯一遗憾的便是未在同一团体内。倘若档期正好与对方不同,总会在第一排的位置见到彼此熟悉的微笑。我每每前来都会见到那个女孩,抽不出空隙时观看录播也总能隐约见到那身影。

大约是缘分,我想。这世上怎会有那么多巧合,比方说她点的曲子原唱他最喜爱却因时间而埋没的乐队,那专辑恰好是《Dark Side of the Moon》,那一天是月霾并非正式却于他们而言意义颇深的出道演出。

月霾乐队解散那天是雨夜,从此我便恐惧我曾最喜欢的景色。得知这个消息时5aints的LIVE刚结束,我到达时不算汹涌的人潮早已散去。

我看见那女孩的背影,雨水淋湿她的长发与衣衫。她用尽最好的年华追随的人,失去所有的骄傲泪如雨下。她沉默地诀别凝望并不在视线范围内的背影,如同当年美\利\坚目送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国时那般,可她连与他站上同一舞台的机会都不被允许拥有。

几年后我才知道她的名字是陶夭——又是巧合。我用闲暇时间看录播,不巧睹见71的分数。虽说恰巧被排除在前十之外,在有Leo这等人物的比赛中拿到这样的成绩能力可见一斑。

热情似火,他们这么评论。我却寻觅到了,许久未见的,挣脱一切的决绝。

镁光灯与摄像头的光芒过于闪耀,从而遮掩住背后的黑暗与肮脏。我怀念彼时,我与卓华一人抱着一把吉他靠在墙角望着天空,随意拨弄毫无规律与节奏的音符,哼着不知名的曲调。明明还未离开年轻的范畴,而独属的张扬与玩世不恭却成为缅怀与羡慕的对象。

然而我不能那么做,我必须守住现在拥有的曾经厌恶的功名利禄。——谁能知道我付出多少才让父母接受音乐这一行是一项工作。如果失去如今的一切,就连妹妹通向她向往追随的世界的道路也会一并崩塌。我怨恨与愧疚,为了月霾的离开即使这并非我的过错。

同时也为安于现状。

除了自己,谁也不会了解光鲜后的一切。卓华说他累了于是离开,却未留下任何告别的字眼,从此杳无音讯。

我无法挣脱枷锁,卓华不知所踪,妹妹也仍旧处在心里舒适区。当真是名不副实,从当初的Flee到现在的Lucifer,逃离,堕入黑暗,阴暗的字眼却是我最光明的祈愿。

那么她呢?

那个拥有着我所见过的最美好的名字的女孩,却在妄自尊大与妄自菲薄中徘徊,猜忌成为习惯从而面对好意犹疑。妹妹询问我若是有人对她无根据地怀疑应如何应对,而那个没有人保护的女孩却无比了解圈子里的险恶。她的偏见完全正确,我没有出面却也猜得到导演与评委内定的人选,她必在其列。她能够继续坚守,初心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总会有人欣赏,花盛绽时的繁盛耀眼。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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